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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環境監管和風險應對
2016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,是推進結構性改革 的攻堅之年。各地區、各部門認真落實黨、決策部署,緊緊圍 繞統籌推進“五位一體”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“四個全面”戰略布局,貫 徹落實新發展理念,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,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, 扎實推進環境保護工作,取得積極進展。
完成環境保護稅法、環境影響評 價法、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制修訂,修訂《高人民高人民檢察 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。持續開展環境 保護法實施年活動。對環境質量惡化趨勢明顯的 8 個市政府主 要負責同志公開約談。環境力度明顯加大,各級門下達行 政處罰決定 12.4 萬余份,罰款 66.3 億元,比 2015 年分別增長 28% 和 56%;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、查封扣押、限產停產、移送行政、移 3 2016 中國環境狀況公報 送涉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 22730 件,同比增長 93%。加快建立實時在線 環境監控系統,建成由 352 個監控中心、10257 個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組成 的污染源監控體系。修訂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,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 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。直接調度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60 起, 有力維護環境安全和群眾合法權益。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,圓滿完成第四、 五次朝核試驗輻射環境應急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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